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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3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市科技局拟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市级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开始市级创新平台分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二、市级技创新平台能有效解决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平台的人才、技术瓶颈问题,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科经局、咸宁高新区科经局要积极推进市级平台建设,到2021年底,力争全省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4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三、2021年市级创新平台目标任务分别为: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咸宁高新区12家,通城县10家,崇阳县8家,通山县6家。市级技术创新平台创建培育,以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为主,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占申报平台总数的70%以上。各县(市、区)科经局、咸宁高新区科经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组织辖区建设创新平台,确保取得实效。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陈科长   电话:0715-813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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