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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06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现就2018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引领,以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聚焦推动“三全育人”、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普通高校(含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军事院校、成人高校),参与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研究内容参考《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四、立项类别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按照属性分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和高职高专教育教学项目;委托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需要,直接指定相关高校承担项目研究,委托的项目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领先理念和较好研究基础,采用现代科研手段,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影响面广、推广价值大、社会效益好、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研究项目。同时,省教育厅委托湖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开展实验室专题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委托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大学英语专题教学改革项目研究。

 

五、申报条件

(一)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省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的要求。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省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经项目所在学校组织初审、择优向省教育厅统一推荐,并由学校给予经费支持,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且学校能保证项目研究和实践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3.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学校在申报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放宽至中级职称。

2.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学校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时,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不少于80%。

3.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其承担的省级项目完成结题后方可申报新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六、申报推荐及立项名额

2018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总数为600项左右。一般项目的推荐名额为:部委属高校和省属高校中的大学按专任教师人数的1.5%推荐;其他本科高校、独立学院按专任教师人数的1%推荐;高职高专院校及成人高校按专任教师人数的0.5%推荐。举办有研究生教育的高校,在推荐时应兼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可按本校一般项目推荐名额20%左右的比例推荐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博士学位授权高校且承担有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名额可适当高于20%。其中,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名额纳入本校一般项目推荐名额;同时,为鼓励高校开展大学体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各高校可额外申报大学体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不计入本校一般项目推荐名额。

实验室研究专项、大学英语研究专项及省教育厅委托专题研究的委托项目立项不超过30项。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实行统一布置、分别评审,按同等标准、同质同效的办法予以推荐,已分别由湖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和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推荐结果由省教育厅综合统筹纳入立项,各高校此次不再单独申报。

请各高校严格按限额推荐,超报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

各高校经组织遴选推荐,填写《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申请人同时制作《申请书简表》进行网络申报。《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八、申报办法

各高校请将含全部申报项目的纸质《汇总表》一式1份寄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hbjytgjc@163.com。同时,各校须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站(网址:http://gxjx.e21.cn)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具体办法见平台通知。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大学体育类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事项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函〔2014〕7号)执行,将大学体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纸质《汇总表》、《申请书》各一式1份寄送至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电子版发至邮箱:hbjyttwy@163.com,同时在教学公共平台网站完成大学体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网络申报。联系人:缪胜杰,联系电话:027-87328005,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厅公布。

请各位老师在2018年12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科技处,电子档交到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万晓

    联系电话:8217052

    邮箱:hbxnkj2018126.com

 

    附件1:教改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2:教改项目指南.zip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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