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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1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着力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科技服务学校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

各申报人员按照以下三个个方向,自拟标题,按规申报:

1.党建研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校党建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研究。

2.技术研发:对标咸宁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障碍,开展相关研究。

3.服务社会:围绕咸宁经济、文化、社会等发展中的热点、难点,以及聚焦学校技能校园建设、“双高”创建、职业本科等战略部署开展研究,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建议、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二、申报

1.副高及以上职称、往年校级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2.申请人需完整填写《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简表》(附件1、2),A4纸双面打印;电子档打包(以院部+姓名为文件名)发送280886904@qq.com;纸质版本各一份送至行政楼605(科技处办公室);

3.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工作者的“传帮带”,所有申报者须选定指导人一名,指导人要求为项目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指导人指导同批项目数不超过3项(根据指导项目的结项质量,给予指导人相应科研工作量);

4.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5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项

1.按结项质量,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优秀”及“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对“优秀”的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2.统一结项时间为2023年12月15号,无故逾期视为“不合格”;

3.结项基本要求(除结项研究报告外,以下必须任选其一):

A在公开刊物或本校学报发表学术论一篇(有录用通知或出刊即可,适用于所有项目);

B有相关部门采用证明(该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研究学校发展的,需要副校级及以上领导签批,主要适用于“党建研究”和“服务社会”类项目);

C企业使用及技术证明(要求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以及二名该专业或行业正高级职称者签字,主要适用于”技术研发”类项目);

4.按要求填写《课题结项成果鉴定审批书》(附件3)。

 

联系人:陈德林

 话:13997539270

 箱:280886904@qq.com

 

        附件1:申请书.doc

        附件2:申请简表.doc

        附件3:课题结项成果鉴定审批书.doc

 

 

2023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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