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讨和解决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探索和发挥跨域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工作的优势,提炼成熟经验做法,更好地指导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工作实践和知识产权联动保护工作,湖北省咸宁市委政法委、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科学论坛》杂志社共同举办本次征文活动,敬请关注并赐稿。
一、组织工作
本次征文由《领导科学论坛》杂志社、湖北省咸宁市委政法委、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成案例评选委员会,负责有关征文活动的组织和征文评选工作。征文主要面向全国公检法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欢迎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加。
二、选题范围
主要围绕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实务工作,主要但不限于以几个方面:
1.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理论思考;
2.知识产权保护与防止滥用;
3.新理念下知识产权保护;
4.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
5.构建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6.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7.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究;
8.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选题。
三、征文要求
1.征文稿件应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征文形式为论文,应紧密契合本次主题,力求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字数在8000字以内。
3.指导思想、选题范围、字数不符合要求的论文或者调研报告不得参评。
四、报送要求
1.每篇论文的结构包括:标题(副标题)、主要创新观点等,具体体例要求请参照附件。
2.投稿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以及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请勿一稿多投。
3.个人或者课题组名义均可报送论文,跨单位合作的需注明每位作者的单位及姓名。
4.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五、评选与发布
1.《领导科学论坛》杂志社、湖北省咸宁市委政法委、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入选的案例进行评选。
2.评选结果于2024年9月中旬公布,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论文将推选在《领导科学论坛》杂志刊登。
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领导科学论坛》杂志社:027-87156608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沈娟,联系电话:18972857682 0715-8158675;
案例材料递送电子邮箱:605713257@qq.com
《领导科学论坛》杂志社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论文格式要求
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理论思考
1.正文格式
(1)论文提要:
提要字数在300字左右;
提要结尾应准确写明全文共XXXX字(包括正文和注释),根据WORD“字数统计(计空格)”统计的数字如实填写,不符合规定字数要求的论文不得参评。
(2)主要创新观点:
创新观点字数在200字左右,凝炼能够反映论文学术或应用价值的内容。
(3)以下正文:
2.引用体例及注意事项:
(1)引用应是已发表文献。引用未发表文献应征得相关权利人同意,并注明未发表或未出版。台湾、香港等地区的著作,凡未正式出版而自版的,注明自版。
(2)引用以必要为限,同时应保持被引证话语原貌,不得曲解原作者观点。
(3)注释一律采用脚注,编号用①、②、③……。
(4)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引用注文,则注“同上注,第N页”;若第二次与第一次引用之间有其他注释,则注明“同注N,第N页”。
(5)非引用原文,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作者,注明“转引自”。
(6)引用著作类
著作: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出版年代,页码。例:高铭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完善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4页。
(7)引用文集类
多作者文章合成之文集:特定文章作者,文章名,文集编者名,收入该文之文集名,出版者及出版日期,页码。例:阎凤翔、马剑勇:《浅议司法的形式化》,载万鄂湘主编:《现代司法理念与审判方式改革》,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8)引用期刊文章
期刊: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出版年份和期数。例:肖建国:《从立法论走向解释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实务应对》,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11期。
(9)引用报纸文章
报纸:作者,文章篇名,报纸名称,日期,版别。例:梁慧星:《中国合同法不承认过失相抵规则》,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1月9日A7版。
(10)引用电子文献
电子文献:作者,文章篇名,网站名称,访问日期或发表日期。例: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程》,载http://www.caicd.cn/pub/wml.txt/980810-2.html,1998年10月4日访问(或发布)。
(11)引用翻译作品应尽可能显示原文信息,注明作者国别、姓名及翻译文献名称,并在文献名称之后注出译者姓名、出版者及出版日期,页码。例:【法】勒内·达维:《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54页。
(12)引用国外法典或案例汇编,首次在正文中出现时要有汉译名称,可在翻译部分后以括号注名英文。
(13)直接引用外文,遵循该语种通常引用习惯。
(14)使用图表:在图表下直接注明来源,不必另加注释。自己制作的图表,如需要可另外注释予以说明。
3.图表格式及注意事项:
(1)图表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1,图2,图3……”“表1,表2,表3……。
(2)图必须有图题,图序及图题要置于图的下方居中。
(3)表必须有表题,表序及表题置于表的上方居中。
(4)凡是能够用文字表达清楚的不需要用图表;凡是用表能够一目了然表示的不用作图。当需要对照比较或反映趋势变化时,可酌情考虑二者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