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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咸宁市职业教育2018年度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8 浏览次数:

各职业院校

    根据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2018年工作安排,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决定组织实施咸宁市职业教育2018年度科学研究课题工作。现就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对象

1.课题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者需有两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推荐);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具体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申请书》中所涉及的主要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二、课题受理原则

课题申请人参照《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2018年度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请人可围绕《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结合专业等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研究领域和范围自拟题目。鼓励反映当前需要和国际、国内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写教材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三、课题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受理电子版的课题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经上报,不再接受修改要求。请各申报人在申报材料前仔细检查,认真核对。

请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简表》《课题申请简表》用于专家匿名评审,申请简表中涉及学校及个人名称等信息统一用XXX代替。申请简表论证字数不超过4500字。《课题申请书》中涉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及单位盖章部分,请彩色扫描后上传到《课题申请·评审书》中,由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2、报送程序

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请材料初审后集中报送至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课题申请材料。

3、内容要求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单位要依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认真履行课题立项后的日常管理。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个人和单位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报名额

本次课题申报每个单位申报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项。

2、报送时间

本次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8年5月8日起至6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申报人最迟应在20196月之前完成研究并结题。

(2)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必须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者5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4、课题管理

各申报单位对其报送的课题进行日常管理及校内结题组织工作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

、结题及奖励

1、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予以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

2、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将对研究成果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论文将推荐《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发表或结集出版。

 

联 系 人:高 峰

联系电话:0715-8268805

邮    箱:32549118@qq.com

通讯地址:咸宁大道118号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高教所)行政楼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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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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